价格 | 面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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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 | 安航 |
区域 | 全国 |
来源 | 东台市安航船舶器材厂 |
详情描述:
表5.1.1 港口、码头企业船舶垃圾接收设施配置要求 泊位数 (个) 设计通过 能力P(万吨) 1~3 4~6 7~9 10~12 13~15 ≥16 P<50 1套 50≤P<100 1套 2套 100≤P<200 1套 2套 3套 P≥200 2套 3套 4套 5套 6套 注: 1) 配置的船舶垃圾桶应当满足6.1的设施技术要求。 2) 1套船舶垃圾接收设施含4个容积不小于120L的船舶垃圾接收桶,分别接收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及其他垃圾。 3) 鼓励仅有1个泊位、设计通过能力小于50万吨的港口企业与相邻同等级的港口、码头企业共用1套垃圾桶,共用船舶垃圾接收设施服务泊位数不得超过3个。 4) 接收到生活垃圾应当按所在地市政环卫部门的有关要求进行转运并处置。
联系人 | 马晓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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